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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侦探推理 > 纸马香铺 > 第71章 再次作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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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视线立马根据胡老大所言,看向了地上尸骨的背包以及脖颈处。

背包里面的东西已经被胡老大翻找了出来,那些挖铲东西的工具暂且不表,包里的东西寥寥,只有几个巴掌大小,包装严实,刚刚才被拆开的青稞‘砖’,想来就是他们的口粮,还有几根内里藏火星绒的竹筒,以及一支上世纪独有的抽水钢笔。

我目光扫过,瞬间明白了缺少的东西是什么。

是本子,或是能书写的‘纸’。

这人带了笔,而且是这种放在现在都十分精细好看的钢笔,自然不是用来在地下乱涂乱画的,肯定有能与之相配的书写纸。

但现在这具尸骨的背包里面,只有一支笔,没有纸。

这个人记录的东西不见了。

那他的脖子上又少了什么东西?

我将视线放在对方的脖子上,看了好半晌,最终还是一头雾水的收回了视线。

听胡老大的口气,似乎十分确定对方的脖子上原本有东西,可以我的眼力看这具尸骨,完全看不出什么。

那可不是一具新鲜的尸体,而是一句尸骨!

骨头!

如果是还有肉,也许能根据各种皮肤上残留的尸斑和挂痕,能够看出来脖子上原本挂着的是啥东西。

但尸骨都已经只剩下一具空荡荡的骨头,我是真的无能为力。

不过好在轻佻男比我还要茫然,在他的连声追问下,胡老大松了口:

“包里少了本子。”

“至于脖子上,他的脖子上少了条有些分量的项链。”

“他脖颈处的第三节骨头有异常,骨缝不合,那节骨头通常是挂项链,有重量才能勾到的。”

轻佻男听了连连点头,把茶叶渣渣从口中取出,四处寻找可以扔的地方:

“应该是啥贵重东西吧,这是被同伴跑下前还被黑吃黑了?”

“如果是我的话,直接反水拉着人也得一起死!”

不太对...

我盯着尸骨那节脖颈骨开始发呆,这些人不知道当年的情况,我却是有些清楚的,当时那群死的死跑的跑,这人是被鬼婴威胁着进入‘产道’的。

而且很大概率有一个同伴还正在被涨腹鬼婴吃。

这种情况下,不说吓得魂飞魄散,那想来也差差不多,说见财起意,黑吃黑,非常不现实。

就当这贵重物品是金项链一类的东西,而当时那个情况,哪怕有人要黑吃黑,也不会等着对方老老实实取下项链,身边都是锋利的武器,割一下或者扯断不是更方便吗?

但这个脖颈处,却是没有别的伤痕。

浑身健康,此人的死因也是因为被逼入产道,腹腔受到挤压,气闷而死。

侧面也可以推断出两个点:

1.这个脖子上的物件,八成是他自己取下来的。

2.他将这个项链托付给了别人。

会是自愿去死,然后用脖子上的贵重东西托孤给伙伴们吗?

总感觉不太对,还是那个道理,那样危险的环境下,搞托孤啥煽情的桥段概率太小了。

除非......这个脖子上的项链,能是什么重要的东西,譬如法器,重要程度绝对远超金银。

此人见自己逃脱无望,自己取下了脖子上的东西,连同身上大概率记录了关键信息或是地图的本子交给了某个伙伴.......

所以,这才有了涨腹鬼婴和我说的,外面有唯一一个‘盗墓贼幸存者’。

我勉强压下内心的激动,又喝了一口茶水。

下一瞬,就见胡老大不再沉默,冷笑一声道:

“不管是什么,问问就知道了。”

“老六,清场,取香。”

轻佻男一愣,立马半躬身打了个手势,示意目光灼灼的鲁父和我离开大营帐。

鲁父显然也极为好奇,憋着气问道:

“什么东西,我们都不能看?”

轻佻男嬉皮笑脸道:

“东北仙家的东西,普通人还是别看为好,不然过上了仙气,容易得病。”

“反正现在天色也不早了,今日大伙儿就回营帐好好休息,等明天有了结果,大哥也会说的。”

话都说到这个份上,鲁父也不好再说什么,送我回了一个新搭建的小帐篷,也去休息了。

可我,哪能是老老实实等着别人有行动,自己还在原地踏步的人!

我回了小帐篷,立马关灯合衣躺在行军床上,表面开始假寐,实则口中默念纸人附魂秘法。

下一瞬,直接附身在了手指头粗细的小纸人身上。

这是我自己的改良版本,原本的纸人有巴掌大小,但被老木匠的木鞋砸中了一次,结合好隐藏自己的目的,我便将纸人一缩再缩。

其实我是巴不得将纸人剪到半个指甲盖大小,那就能完美实现‘隐身’这个目的。

但我同时又发现,作为精神的载体,纸人的大小,和使用的时间息息相关。

一个巴掌大小的纸人,使用的时间约摸在三小时左右。

越小,时间越是短暂。

指甲盖大小的纸人,能维持附魂的时间更是只有十分钟左右,少得可怜。

而万一出去的纸人时间耗尽,或是有了什么变故,没能回来,受伤的就是我。

所以虽然我根据各种情况裁剪了不同大小的纸人,但现在这情况,这一身手指大小的纸人绝对够用了。

我深吸一口气,借着帐篷的缝隙飘了出去。

许是为了监控我,不让我跑掉的原因,我帐篷离大营帐很近,纸人不耗费什么力气,便牢牢黏在了大营帐的棚顶,我寻了个好角度,借着营帐缝隙中透出的光亮朝里看去——

屋内还是只有原先的三个人,胡老大,轻佻男,还有刀疤脸。

地上一具尸骨,桌上一只......狐狸?!

我瞳孔一缩,立马更加聚精会神的朝里看去。

桌上的狐狸棕黄色皮毛,四肢纤长,溜光水滑,灵气到竟让人感觉有些不真实。

它的体型很大,仅是蹲立在桌上,便有半人高,而更惹眼的......

则是这只白狐,身后不停挥舞的五条尾巴。

没错,我没看错,足足有五条。

众所周知狐狸是魅惑人心的种族,但桌上的白狐却显得尤为庄重,蹲立的姿势一丝不苟,看上去竟然还有几分的......老气横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