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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 > 武侠修真 > 神仙老虎狗 > 第11章 还是要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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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生气。

美丽的女人,似乎都喜欢而且很容易生气。

在萧离的记忆里,凡是有点姿色的女人,似乎都爱生气。最典型的就是苏怜。南风除外,姐姐永远都是温柔的,好像可以原谅一切。

“其实没什么的。”他尝试安慰:“疤痕也不是很大,不影响整体观感,这张脸看起来依旧美的不得了。 ”

渊月瞧他一眼,还是不说话。成熟的男人应该知道,女人不说话的时候,才是最可怕的。

“我认识个大夫。”萧离说:“医术很不错的,据说世代杏林,还做过御医。他可能有办法……”

渊月轻笑,笑容里尽是苦涩:“医不好的,永远也去不掉,除非把额头这块肉挖去。”

“这也是好……”萧离随即闭上嘴,心道:若是挖去这个疤,岂不是留了更大一块疤下来。

渊月拿起酒,缓缓靠近嘴边。她眉头皱了下,像是不习惯酒的气味。红唇轻颤,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。忽地小脸扬起来,咕咕的喝了个净光。

如玉般的脸,立刻红了起来。

她真的是第一次喝酒。

辛辣,刺鼻,一股冰凉流过喉咙,胃里突然着了火。然后身体轻飘飘的,整个人像要浮到空中。

根据萧离的经验,渊月已经醉了。因为那双美丽的眼睛,闪着奇异的光。亮着两个很分明的白点,水汪汪的要把世间的一切淹没,

第一个被淹没的就是萧离。

他见过很多醉酒的人。但多是喝醉酒的男人,大哭大笑的,大吵大闹的。喝醉酒的女人,渊月是他见过的第二个。

第一个自然是南风。

那一年不知什么原因,南风醉了。

那时她的样子和眼前的渊月几乎一样。水汪汪的眼睛,迷离的眼神,脸上漾着淡淡的笑。笑容很怪,让人看着心里发慌,身体的每一处都有着莫名的躁动。

渊月斜眼睛瞧着他,脸上醉意更加明显:“你现在看着顺眼多了。酒真是个好东西,看什么都会变得不一样。那些早就忘了的事和人,一下子就都想了起来。”

萧离说:“忘了的,并不是真的记不起来,而是自己根本不愿想起。但最讽刺的也是这一点,你越是不愿想起的,就越是忘不掉。”

渊月很同意他的说法:“那一年,也是这样的季节,我第一次来太平镇。当时雪下得很大,到处都是白茫茫的。大雪之下,太平镇就像个死城,白日里也不见街上有一个人。”

萧离心道:倒是听南风说过,十年前的冬天,有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,大风大雪半个月不停。那一年的太平镇,有五分之一的人没有熬过那个冬天。自己当时还小,就算不小,也什么都记不得了。因为他只记得近三年的人和事。

这之前的人生,像是从未存在过。

渊月继续说:“在街上,一脚踩上去,积雪就没住了膝盖。我看到妹妹站在雪地里,她比我矮点儿,好像整个人有一半都埋在雪里一样。”

“我和她有很多年不见了,可我一眼就认出了她。她长大了,变得比我料想中的要美。她小的时候就很漂亮,长大了一定倾城绝世,我一直都这样想。”

“姐妹相见,这原本是开心的事,可我开心不起来。因为看到她那一刻,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。”

“如果只有一死了之,才是唯一的选择,她希望能死在我的手里。起码可以死的痛快些,起码不会像活着那么痛苦。”

她看着萧离诧异的眼神:“是的,那一年我第一次杀人,杀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妹妹。”

“那时候,我这个做姐姐的,唯一能为妹妹做的事,就是亲手杀了她。”

萧离不敢相信:“你杀了她?”

渊月说:“是,尽管所有人都想她活着,我也想她活着。可我知道,对她来说,继续活下去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。”

“母亲很生气……”

萧离心想:生气都是轻的,杀了自己的亲妹妹,畜生也不如,逆女一个。单看样子,看不出多心狠手辣,然却如此绝情。

“母亲一掌打在我后背,我撞在燃着火的大鼎上,额头的疤就是这样烫出来的。小的时候,我是不喜欢这个妹妹。甚至恨她,甚至有时候会想她死。”

她的右眼突然流下一滴泪,顺着脸颊,直到她的唇角: “可我从未想过杀她。直到现在,每当我想起,心都像刀割一样痛。”

萧离说:“可你还是杀了她。”

他虽不知缘由,但看渊月的表情,想也知道这故事后面,定有一个悲惨的原因。

死的人,固然可伤可叹,但渊月又何尝不可悲。

渊月缓缓伸出舌尖,轻轻将嘴角的那滴泪舔去:“她打小就脾气犟,总也不服我。那是我第一次见她用祈求的眼神看我。那眼睛里满是绝望,神色却是一脸的坚持。我知道她已打定了主意,想用自己的死,给活着的人一个平静。”

“活着的人都平静了,除了我。”

渊月扭头看向萧离:“所以想到她我会心痛,可我也恨她。”

“你后悔么?”萧离问。

渊月摇头:“有些事过去了,不能问是否后悔。因为在那个时候,你根本没得选择。就像现在的我,一样没得选择。”

她眼神中突然闪现一股狠厉:“今晚的话,我从未对别人说过,也不想让别人知道。”

萧离说:“你放心,我绝不会说给第三个人听。”

“怎么能放心。”渊月说:“有些话本就不该说出来,有些话本就不该听到。”

萧离心里咯噔一下,这冰冷的声调透着一股杀意。他这才记起,眼前这个女人,岂非一开始就已经想要杀他。

桌上烛火晃动。刺骨的冷风不知从什么地方吹了进来,吹动了烛光,吹寒了他的脖颈。没人想死,哪怕渊月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,也美不过生命。

“你怕死么?”渊月问他。

萧离笑,笑的苦涩。

“这意思就是不怕?”渊月又问。

萧离说:“怕与不怕都没有意义,因为你若要杀我,生或者死都由不得自己。打又打不过,逃也逃不掉。我是真后悔,今晚再怎么样也不该溜出来,更不该遇到你,最不该的是多看你那几眼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萧离凄惨惨说:“即便是再美的女人,也不值得付出一条命的代价,只为多看一眼。”

“确实很不值得。”

“是呀。”萧离说:“起码也得摸摸小手脸蛋,别的不敢多想。人家说一亲芳泽死而无憾,我这手还没动呢,眼看着就要死了。”

他站起来:“死前也要喝个痛快,我去拿酒。”没走几步,双脚用力,人像箭一样飞出去,撞破木门。

死,谁不怕。

他也不例外。

如果是别人说要杀他,他也许会觉得那是玩笑。因为杀一个人也许容易,但绝不简单。可渊月说的每一句话,他都不觉得是玩笑。

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,两人虽然只是初见,可两颗心却像很熟悉。

他早就想好了。只要出了酒馆,太平镇这蛛网一般的大街小巷,随便找一条钻进去。

任渊月有多了不得,也不过是一个人,一双眼睛两条腿而已。

本就破旧的木门,被他一下撞得四散开来,顺势落在街上。

夜,依旧寒冷,却早已没了月光。

可萧离看的清楚,小酒馆外面,不知何时多了许多人。他们穿着盔甲,端着弓弩,铁质的头盔和面罩,将他们的样子全都遮了起来。

在太平镇只有一种人是这样的打扮,那就是明将军的亲兵。他们或许没有那些所谓高手厉害,但绝对比那些高手更了解死亡,也更懂得杀戮。

他们手中的弓弩,是最高明的工匠设计打造。每一次能射出三只,再加上他们的训练;百人齐射,就算装备精良的千人战队,顷刻间也要伤亡过半。

弓弩发射,带着强劲的力道,撕开空气发出悲鸣。数百只箭矢,蜂鸣着射向酒馆,射向萧离。

那一瞬间,他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。但自己就像条鱼,怎么蹦跳也逃不出这张箭网。

这一刻,他终于如此距离的面对死亡。这一瞬间,他的内心深处无数的遗憾和后悔涌了上来。虽然也不知道遗憾什么,后悔什么。也许,面对着真实死亡的那一刻,所有人都是同样的想法。

他怕死,但死也不是很可怕。他很清楚,一个人死了之后什么感觉都没有,生命彻底消失,就是所谓的一了百了。

但死亡之前呢?

他怕痛。

死亡的方式,远比死亡本身更让人恐惧。

这一瞬间,他想到箭矢刺入身体的每一寸肌肤,自己会变成一只刺猬。如此密麻的箭矢,或者死了之后,连样子都认不出来。也许会有箭矢那么恰好的刺入眼睛,或者鼻孔,而自己还没有彻底死亡。伴随着自己每一下清晰的心跳,感受着那种比死亡还可怕的痛苦。

这一瞬间,他想到了南风。一个女人,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。孤独而且孤单的活在世上,不知要吃多少苦,受多少欺负。

他又想到渊月,这个女人真的很好看。

他不能再想了。

他已看到了箭矢之上金属特有的冰冷的寒光。